索罗斯害得很多人家破人亡,和希特勒有什么区别? - 诺米粒 - 2024最新贷款口子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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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罗斯害得很多人家破人亡,和希特勒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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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千赞,上知乎日报了,感谢各位的推荐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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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对冲基金有三大核心价值:

一、为股东和投资者赚取利润

一家公司一个企业,最大的道德就是赚钱,公司的本质,就是为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

二、吸纳和管理市场风险

比如欧债危机期间,希腊有毒资产谁都拼命的在卖,谁都不愿意买,如果这样,即使价格再低,没有人买,就没有人卖的出去,就没有流动性了,整个市场就崩溃了。而实际上,很多对冲基金一直在买入希腊有毒资产,比如克林顿女婿,所以造成近两年持续亏损,旗下一只基金近期亏损约48%。当然也有做类似交易盈利的,就看对冲基金管理人的能力了,但这不在讨论范围内。

三、戳破泡沫,制止市场中不合理的现象,提高市场效率

就像A股,经常有小盘股被人为操纵,甚至财务造假,股价炒到天价,那就是因为缺乏做空工具,否则对冲基金进场做空,戳破泡沫,这些不合理现象是很难出现的。国际上比较出名的比如浑水公司。

当然了,索罗斯的量子基金狙击东南亚各国货币,其行为也属于戳破泡沫,制止不合理现象,提高市场效率。至于戳破泡沫后,有人受到了伤害,不去怪吹泡沫的人,也就是东南亚各国政府和央行,而去怪戳破泡沫的人,这很搞笑嘛。就像自己不注意身体健康,饮食卫生,长了瘤子,医生帮你切除,你说好疼哦,医生太狠了,于是你嫉恨医生一辈子,还从道德上来攻击他……

至于扯上道德,那更是无稽之谈,经济行为就是经济行为,没有对错可言,非要我说,索罗斯冒着基金亏损,被股东攻击,投资者抛弃,自己财产受损的风险,和背上千古骂名的风险,去帮东南亚老百姓识破政府鼓吹的大骗局,提高当地市场经济效率,这简直舍己为人啊,哈哈。

还有当年索罗斯狙击英镑,大赚了一笔,将英国踢出欧洲汇率体制,后来英国经济因此扭转多年颓势,一直保持高于欧洲大陆的活力。人们说,英国政府应该在特拉法尔加广场给索罗斯树一座铜像以表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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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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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政府在沙子上建了个纸房子,还法律明确地规定:“谁都可以来推倒这房子啊,推倒了有奖,推不倒的倒赔,只要你有这本事!”当索罗斯看到这个房子建得足够高了,推起来会很顺手,于是开始推,大家一看,连索罗斯都来推了,说明这房子真的不可能建得更高了,不赶快跟着推,奖品就抢不到了,于是,墙倒众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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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大家的评论,拓展视野 。我再试着扩展一下 。

拿泰国来说 ,泰大叔是政府 ,他有选择 。
选择一 :金融大开放 ,这样可以赚快钱 ,这是大赌 。
选择二 :金融小开放 ,因为实力不足 ,赚慢钱 ,这就不算是赌了 。
这种选择 ,像索大叔这样的基金经理 ,是没有权利去做的 。索大叔是金融赌博游戏参与者,
不是设赌局的 。只有政府级的能够设这种赌局 。泰大叔当然做了选择一,
结果贷款越来越多 ,赌局越来越大 ,很多东方人和西方人都下注了。
纸房子不是一钱不值,而是不值那么多的钱(泰铢的价值)。
结果,索罗斯和很多经济学家,都看出了问题,觉得这个纸房子和大理石房子等价实在是不合理,是时候和泰大叔对赌了,而且他向全世界宣布,我下注了啊 !
结果泰大叔赔了,还把他的投资者拉下了水 。
索大叔赚了一大笔,没人说他犯法 ,但是泰大叔和一部分赌输了的人说他缺德。
我觉得索大叔真冤,这大块肥肉送给他,只要他愿意出手,就能拿,这怎么就是缺德了?

至于希特勒,他好比是个罪犯,准备了N年,为的是劫财,有一天机会来了,
他派出飞机扔了无数炸弹,把很多正在吃饭睡觉搭公车的平民百姓炸得血肉横飞,
大家都说他是坏人,他的部下们也都成了战犯 。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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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有趣,最高票的两个答案显然严重低估了问题的复杂性。我想绝大多数人在直觉上都认可(1)希特勒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可被谴责的;(2)希特勒的行为和索罗斯的行为在性质上存在差异。不过有一个有趣的问题,索罗斯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否可被谴责呢。我先挖个坑,看以下两个情境,请注意这两个情境既包含一部分真实的历史,也包含了一些不符合真实历史的假定情节,之所以加入虚构的情节,是为了凸显问题:

情境一、希特勒根据当时生效的宪法赢得了大选,纳粹党也成为议会的多数党,选举本身符合宪法的规定。希特勒当选后修改了部分原有的法律,并且制定了一些新的法律,这些新法律的修改和制定过程并不违反当时生效的各项法律。根据这些新法律,犹太人受到系统性的迫害甚至屠杀。现在的问题是,希特勒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否可被谴责呢?

情景二、某英国富豪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多年来认真致力于东印度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得到了东印度公司股东的一致认可。某日,该富豪发现,中国的法律既允许鸦片进口,也允许鸦片贸易,而鸦片贸易的收益率显然好于同期其他的商品贸易。该富豪清楚的了解长期吸食鸦片对人体的健康可能会造成不可扭转的严重伤害,但是该富豪出于收益率的考虑仍然向中国销售极为巨量的鸦片,并且获得了极丰厚的回报,相应的中国每年因为吸食鸦片死亡的人数也大幅攀升。现在的问题是,这名富豪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否是可被谴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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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估计要大加班,没可能填坑了。要比较两个行为“本质”有什么区别的确不是好问题,不过讨论这两种行为为什么在大家的道德直觉上存在差异,以及为什么大多数人并不认为索罗斯的行为违反了他的道德直觉确实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先说几条我初步的理解,以下措辞都比较粗糙:

1. 一个行为不违反法律不代表这个行为在道德上一定是不可被谴责的,进言之,一个完全遵守法律的行为仍然有可能在道德上受到谴责,比如遵守纳粹法律进行种族灭绝的德国人;

2. 利用法律漏洞做某些行为确有可能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不被认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但是这并不表明这种行为在道德上一定不可被谴责,举个虚构的例子,如果我现在掌握一种巫术,可以通过扎小人的方法杀人,因为现行刑法不认为我使用巫术和杀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我使用巫术杀人是可以逃避法律处罚的,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我杀人的行为在道德上是不可被谴责的呢?

3. 一种行为被广泛、普遍的施行不足以证明这种行为在道德上不可被谴责;

4. 在经济学领域证明某一种行为是效率更高的,或者更有利于市场的,从而证明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不可被谴责的,的确是一种伦理学上的论证思路。就我个人所知,某些版本的功利主义可以实现这个论证。但是这时候需要进一步解释为什么这些版本的功利主义本身是可取的,或者说优于其他伦理学理论,比如我个人认为道义论和没的伦理学都会强烈反对这个论证;

5. 为什么我们会更接受某一种伦理学理论,而不那么接受另一些伦理学理论是一个非常复杂和极度难以回答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有趣。

6. 就我个人观点,在现代社会大多数人的确更容易接受某些版本的功利主义,这个现象也是值得研究和反思的;

7. 按照某些版本的马克思主义,现代社会的伦理观念和法律制度是服务于资产阶级,也就是大家高中政治课本里提到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批评在有些场合是捕风捉影、胡说八道,在另一些场合则具有很强的解释力。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能够经得起马克思的质疑吗?

8. 有些人在回答和评论中提出市场经济活动可以免于道德的评判,这种说法我个人认为是站不住脚的,抽象的说,一个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同样是这个人的参与社会交往的一种行动,为什么其他参与社会交往的行动需要受到道德的约束,而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行动却可以免除道德约束。这一点是需要论证的,而不能简单的回答经济学老师说我们不讨论道德,就真的可以免除道德约束的。抽象的说太玄,举一些具体问题吧,

一个人贩卖海洛因的行为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人贩卖香烟的行为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人开设赌场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造假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上市公司的董事利用内幕信息牟利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群人相互串通投标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人开展中国法律禁止的非法集资和非法揽储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人通过庞氏骗局的手段开展集资活动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企业利用某种产品的垄断地位涨价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几个企业相互串通达成横向价格同盟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家医药企业对拥有某种高危传染病特效药的知识产权,因此制定高额药价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家计算机企业拥有某种软件技术的专利导致其他企业无法研究相关技术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人以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人开设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由此产生大量有毒物质和污染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人开设工厂大量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企业为了开展业务对政府官员进行行贿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企业的销售人员为了推广业务对采购方的业务人员行为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企业在产品标签上记载虚假信息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一个商人在灾荒时期囤积大量粮食导致粮价暴涨应当受到道德约束吗?

我个人并不认为前述的每一种行为都必须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重点是,这里的每一种行为都需要加以仔细的反思和分析。为什么有些行为受到道德谴责,有些行为却不会,则是更深入也更有趣的问题。直说了吧,简简单单来一句,经济行为不受道德约束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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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l rovsion 的回答是这幢楼里第一个有质量的答案,这个答案顶在最上面是应该的。不过有些地方我和他的观点不一样,我也更新一下来解释为什么我会纠结于道德问题。@小屋住不下批评的很对,我这个答案其实已经大大偏离“本质区别”的问题了,不过还是让我多啰嗦两句吧。
1. @acel rovsion和@小屋住不下都提出可以通过判断因果关系是直接还是间接,来区分希特勒和索罗斯的责任。这一点完全符合直觉,毕竟我们都同意索罗斯的行为和东南亚人民家破人亡之间的因果链条是非常长的,但是光说到这一点其实还不够。因为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本身是一个很难处理的问题,行为上意义上如何判断因果关系我不懂,我只知道在刑法领域判断因果关系其实有很多不同的理论,而且即使通晓这些理论,在具体案例中判断因果关系仍然非常困难。在此基础上,要分析哪些因果关系是直接的,哪些是间接的就更难了。举个例子,某化工厂向河里排放某种污染物质,污染物质污染了水藻,水藻被虾吃了,虾被鱼吃了,鱼被人吃了,导致吃鱼的人得病了。要确切证明污染和人生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本身不容易,即使存在因果关系,当中看上去也有无比多的环节。这一问题在日本真实发生的,按照日本原本的民法理论,排污的工厂是没有责任的。一直到水俣病、痛痛病成为重大事件以后,日本才逐步调整了相关的理论,使得归责可以进行。

2. @acel rovsion所说的第三点是我完全无法认同的,也是我纠结于这个问题的最重要原因。
@acel rovsio说:

“但是我们的理由实质上不是某种行为本质的判定,而是价值判断。……实质上是价值前设。也就是说我们价值前设中涉及现代性伦理建构中的两个道德直觉:“对于弱者的天然同情”和“对于丛林争夺的天然反感”,这是现代伦理中的两个道德直觉,其次是一个价值前设,那就是“资本杠杆获利,或者说靠价值剥削获利其欺压弱势劳动者是不正确的。”……这本质上是个价值判断,而非分析结果。”


而我的观点是,所有的道德判断和价值判断都应当理性分析和反思的结果。道德直觉当然是我们道德观念的重要来源,并且在大多数场合有效的指引了我们的行动。但是这并不表明一个人的道德直觉是正确的,不表明一个人的道德直觉可以应付所有场合,更不不表明一个人的道德直觉是无法被评价或改变的。
有些伦理学家认为道德只是个人的偏好和喜恶,因此无法对道德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这的确是一种伦理学的主张,但这是不是一种合适的主张就见仁见智了。我个人的观点是,我们的道德直觉应当经得起理性的反思。举例而言“对于弱者的天然同情”和“对于丛林争夺的天然反感”的确是现代社会中非常常见的两项道德直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两条直觉是正确的。相反我个人粗略的判断是,这两条原则很难通过功利主义和道义论的考察,而想要通过美德伦理学的考察恐怕还需要对这两条直觉做大幅度的精炼。另一方面,当我们在对一个人作出道德评价的时候,运用的不应该是某些粗略的道德直觉,因为这些东西不一定准确、不一定适用具体场合、甚至还会相互矛盾,而是应当运用经过反思的伦理判断标准。而且这些伦理判断标准并不是私人的和内心的,而是可以和其他人一同讨论和研究的。
进言之,我认为市场经济的行为是极为千变万化和极为复杂的,道德的观念随着市场的发展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变迁,所以在这个领域利用道德直觉进行道德判断是极不靠谱的事情。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上午更新的时候,列举了许多不同的问题,有些问题到现在还在困扰我们并且影响法律和政策的指定,光靠朴素的道德观是难以逐一回答这些问题的。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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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判定某两个人的“行为”是否有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只能首要通过“行为结果”来判定,否则我们实质上是在探讨一类价值前设,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判定行为本身的相似性,就不言自明地在运用功利主义原则。包括以下几个论题:
1,索罗斯和希特勒在法理上有什么区别。(针对“行为本身”)
2,我们探讨行为因果,并以此来归罪,其界限是什么。(针对“行为结果”)
3,某项行为是否能受到“道德谴责”,而这种道德谴责是来自于本质的判定,还是来自于价值判断?

第一个问题很好解决。我们的法理判定所承载的理论在于基本权假设和正义理论之上。从基本权假设之上,希特勒法理承续自第三帝国内部的选举流程和立法流程,但是立法本身违背了基本权假设,而立法是否为恶法并不仅仅为其是否符合大多数意志和利益,还有其于现代伦理的兼容度,现代伦理的基点就是基本权假设,这个基本权假设来源于自然法理论,同时也来自于社会权利论的调和。所以此为恶法,那么“恶法非法”还是“恶法亦法”,这是自然法理和分析法理的冲突,但是从已经直接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角度来说,希特勒本身已然构成反人类罪。而这是其和索罗斯在法理上的区别,索罗斯的行为在法理上并不构成侵害他人基本权。


第二个问题在于,索罗斯在行为结果上,是否可以因为间接的“因果性”而被归罪。从功利论的角度来说,约翰密尔的群己界限,建立在最大幸福假设和消极权利契约上,所以我们只能承担直接因果责任,而非间接因果责任,否则因果链本身的循环是无穷无尽的,一个话语权大的人士几乎所有社会活动,都可能造成无穷的社会间接效应,但是不能直接以此因果性来给其定罪。一个简单的例子,美国作为一个超级大国,他的金融市场出任何问题,全球所有国家都会造成损失,但是我们可以谴责美国主导金融体系的不正当性,但是我们不能要求美国对我们的损失进行补偿,这就是直接权责契约。更直接的例子就是赌博活动,在合法赌博之下,所有赌徒都只能对于赌博规则和赌博活动的规范性本身负责,而赌博活动后果所造成的赌徒的损失是不会由活动的获利者来负责的(但是为何很少人去谴责赌博,这个是第三个问题)所以,索罗斯在此承担的是直接权责,那就是国际金融市场和各国金融监管条例默许的规则来进行金融阻击活动,如果他的投机活动违反了各国金融监管条例或者国际金融市场的条例,包括内幕交易,贿赂政客等等,那么他完全应该以此被归罪,并且有相关法律依据,但是间接影响不能以此归罪。而希特勒全部都是”直接责任“。
以上是建立在哈特实证分析中"功利权利"的调和,和接受最低限度的“自然法”。

第三个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可以对于索罗斯进行道德谴责?是完全可以的,但是我们的理由实质上不是某种行为本质的判定,而是价值判断。上面已经澄清了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那么我们对于索罗斯行为的道德谴责的依据是什么呢?实质上是价值前设。也就是说我们价值前设中涉及现代性伦理建构中的两个道德直觉:“对于弱者的天然同情”和“对于丛林争夺的天然反感“,这是现代伦理中的两个道德直觉,其次是一个价值前设,那就是”资本杠杆获利,或者说靠价值剥削获利其欺压弱势劳动者是不正确的。“,于是我们对于索罗斯的道德谴责,事实上并不是依据其行为结果或者行为本质而是其行为产生的观念价值,那么在这种观念价值下,我们依据以上两个价值经验前设,做出了对于索罗斯“不正义”的道德判断,这本质上是个价值判断,而非分析结果。但是从舆论的角度来说,所有人是有权力做这样的价值判断,并反馈到公共话语体系中去,所以索罗斯可以被道德谴责,但理由并不是其行为本质的恶,而是行为反馈的观念价值的“不正当”。




最后,谢谢邀请。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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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吃瓜群众莫激动,本答案没有讨论索罗斯与希特勒的异同,我在讨论如何给索罗斯洗地
(如果真的需要比较二者异同,我想索罗斯和希特勒最相同之处可能在于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可以约束二者的行为——冉额,我不想讨论这个问题。)
========原答案========
看到这么多站在“刺破泡沫有功”、“沙滩上的房子不推也会倒或者有别人来推”的角度为索罗斯洗地的人,我深刻的感觉到知乎也是一个人云亦云缺乏独立思想的地方。

你们这些人一直在回避两个问题:
1 索罗斯只是在刺破泡沫,还是不仅是在刺破泡沫而且还在制造泡沫或试图制造泡沫
2 因为自身问题产生的泡沫是否必须通过暴力的方式刺破(所谓的导致社会动荡家破人亡)?是否有温和的方式刺破泡沫,或泡沫自身能否缩小或消失?

资本是冷血的,法律无法约束的国际游资是嗜血的。
通过2016美国大选,我们吃瓜群众可以更加确认的是:美国政府一直以来是华尔街的马前卒。希拉里等白屋内人士一直在与索罗斯等人暗中苟合。白屋为索罗斯创造国际环境(如输出战争、输出革命、输出危机、输出泡沫等),索罗斯趁机嗜血获益反哺白屋。一般体量的信奉自由市场的民主政府根本没有能力对抗索罗斯的高级套路。

然而,我又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些乐于见到全球一体化、天下大同、温情的白左们实际是在帮助 Soros 们扫清资本血洗全球各个角落的道路。

顺便再举个知乎上经常被举的栗子:一个人家门没锁,你进来把人家搬了个空,然后给留了一句话——“我这是为你好,而且我不拿别人也会拿,你以后要提高安全意识”。

可笑,实在可笑。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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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中国人第一不懂现代工商社会,第二不懂契约精神。

你知道为什么在中国这么流行大额现金交易么?就是因为没有契约精神,导致使用其他更方便的结算工具例如支票等等的风险极高,为了规避风险,不得不采取现金交易。

在一个大家都遵守契约精神的社会里,如果大家公认一个交易框架是合法的,那么在这一框架下,所有的交易都会受到保护。索老爷子只是找到了东南亚国家的金融系统的巨大漏洞,然后在合法的交易框架下利用这些漏洞获利。

另外,对合法的交易者进行道德评判是不道德的。任何交易方在交易过程中都面临着亏损风险,索老爷子仅仅因为赚到了钱,所以你认为他和希特勒没区别,那么如果当时索老爷子踩空了,让泰国政府狠狠赚他一笔,不知道你是否会认为泰国政府真TM就是希特勒。

而且你的题设中认为索罗斯导致东南亚国家“那么多人家破人亡”,我不知道你这个说法有没有数据支撑。东南亚历年因为飓风、海啸、地震、洪灾导致家破人亡的情况倒是时有报导,但是因为当时金融危机导致家破人亡这种事情我还未有所闻。你确定你说的不是1929年美国大萧条?那时候美国倒是有不少大工业家跳楼的。

楼主你的想法其实和那些买房后不久房地产商大降价而围攻售楼部要求退款的人差不多,就是不尊重契约,不能接受任何交易都会有损失这一显而易见的常识,如果别人赚了你的钱,别人就是希特勒。

现代社会,像您这样的人,生活会狠狠的修理你,望保重。

袁梓谦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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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提的很好,是真的提的很好,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

因为这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必然结果。
如果要说错,是整个世界的资本主义错误了,而不是索罗斯的错。可能这个世界总有一天会摆脱资本主义的桎梏。

无论是共产主义还是资本主义还是任何主义,我们都可以将它当成是一套游戏规则,目前的世界选择的是资本主义这一套,其中资本主义的游戏规则导致”资本生来就是为了追求增值“。


通俗点说就是“不想着赚钱的人实际上是在影响人类进步,是在开倒车。”


不仅仅是索罗斯,所有富人到了一定程度之后都是没有理由的在挣钱,因为是目前世界的运行规律,所以你必须让资本增值。这一点马克思资本论的第一卷里是有很详细的说明的,我也很赞同这个观点,这里就不赘述了,建议看原文。

资本主义的设定里没有把人的性命和钱区分开,所有的一切都可以转化为金钱来衡量。

如果你不理解资本主义的规则,那么将有很多很多事是你弄不明白的/反直觉/不道德的,这种时候用微观的角度去解释是说服不了他人/自己的。

之前有个问题是”经济学里有哪些反直觉的原理?“
其实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直觉并不是建立在资本主义之上的感觉,所以不符合目前社会的规则,必然不符合经济学的原理。

在没有法律限制的情况下,道德标准的唯一判断方式就是动机。


如果按结果来看,对每个群体的利益方向必然有正反两面且肯定是对立的,比如,你踩了蚂蚁,对于蚂蚁来说你做的是错的,所以看结果是没用的。


显然索罗斯的动机是为了资本增值,符合资本主义下的规则。

但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的动机明显和资本增值无关(屠杀和发动战争不同经济问题会引发战争,这也是世界进化的必经之路,但这么多发动战争的人和国家,为什么偏偏只有希特勒和南京大屠杀这类的行为在风口上呢?不才推断一下这些人的动机恐怕只是为了满足人在执掌别人生死之时所暴露的最丑恶最赤裸的欲望)

一家之言 仅供参考,转载注明作者。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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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问题,要么放弃道德这个概念,要么往下看:

——————

经济战争和武力(物理)战争本质上讲没有太大区别,他们只是量的不同而非质的不同。

武力战争会直接威胁到大众的生存状况,而经济战争也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大众的生存状况。这些战争的目的都是为了掠夺资源,这过程中有没有人员死伤,死伤多少,都只是过程而不是目的。

如果能够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那自然是更为隐形的战争更“人性化”那么一点。但是,也只有那么一点。大家可以看看历史上的冷战,我不知道这场战争到底有多“人性化”。

那么一个国家或者一个社会因为经济战争的失败而陷入混乱、恐慌,导致它的人民家破人亡,自相残杀(内部资源不够用,只好互相厮杀),这种东西要不要受到道德谴责呢?

当然要!尽管道德谴责本身就是个没啥大用的东西,在真实或虚拟的战争面前讲道德,它的效力无疑是非常有限的。

我看有人回答说这些投机者戳破经济体系的泡沫,帮助其提高经济效率——这说法就好比说强奸犯专门强奸低防护人群,帮助大家提高安全意识一样;或者说日本侵华后说帮助中国社会进化一样——满嘴的虚伪,毫无说服力。

这些真实或虚拟的“侵略”行为固然有其存在于世界上的价值,这是人力所无法改变的——但是倘若还要在道德上为其寻找托词,那就有问题了,这比直接取消道德这个概念更可怕。不但不谴责,反而寻找借口去辩护,这种道貌岸然的做法是最应当受到鄙视的。

与其说经济侵略在道德上是正义的,还不如直接说“道德算个屁”——相比之下,后者虽然令人反感,但起码是敢作敢当,光明正大的;前者只不过是令人作呕的卑鄙小人的说辞罢了。

——————

我看有些人很愿意为所有的经济行为进行辩护,那么我简单做一个类比:一个政府官员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是否道德?索罗斯手中所拥有的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要强于绝大多数政府官员——那么他这种牟利行为是否道德?索罗斯和小国之间的“博弈”哪里是互有胜负的公平博弈呢?谁是规则的制定者谁是自信满满实则入坑不浅的散户,明眼人还看不出来吗?

还有人有一个很错误的观点——企业家最大化公司的利益就是道德,同理可以推出一个人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就是道德——这要都是道德,咱就别提道德这个词了。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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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有人拿索罗斯和希特勒比的?难怪下面就有人为希特勒洗地了。

两种不同的东西好吧,你认为东南亚没有索罗斯就不会家破人亡了?人必先作死,然后有人干死他,谁干的不重要,你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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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分割了。有人说索罗斯要为那些自杀的小店主负责,这里引出一个道德问题,国家看着百姓不断的投机,炒外汇炒的烫手,以致于最后百姓破产自杀,是不是要负更大的责任?现代经济社会肯定是存在一个道德问题,但对于金融领域里的行为,很难用道德界定,只能是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无论干什么事都是无可指责的,可能有的国家领导人指责索罗斯不人道,挣不干净的钱,但归根到底,都是国家先作死,然后才被人干死,前有东南亚,后有俄罗斯,为什么索罗斯在香港没有讨了好处?那他亏大钱的时候,国家是不是也要补贴点,让人民的道德水平高一些?

最可气的还是这个问题,本质上,希特勒与索罗斯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希特勒煽动一国的人民向其它国家的人民开火,杀死数千万人,破坏无数的资产,它的出发点与索罗斯是完全不同的,连这个区别都看不出来,那只能怪自己没往深处想了。

很多国家对索罗斯这样的人大力批判,但实际上没有索罗斯这样的人,各国的经济会以相当不健唐的方式发展,吹泡泡,泡泡小的时候戳破只是听个响,泡泡大的时候,那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为什么索罗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呢?医生也不为自己切除病人的病体负责啊。

wheeler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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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死于希特勒的人是被强迫的。死于索罗斯的人是自愿的。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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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为啥跳不过去的:已知徒手、距离20米、等高。
2、说索罗斯对结果是有影响的,而我忽略了这个影响的:确实有影响,但是充其量在于催那个人赶紧上台,而非中途拉他。跳不过去是必然性的,违背规律的,跳不过去非要跳这才是悲剧的成因。
3、想了一下知道分歧在哪里了,这里所描述的索罗斯是在大尺度下的,而因为他所导致的汇率变动等属于小尺度的,所以造成了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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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在一极限挑战的现场,一人挑战 徒手 从A大楼天台,跳到一样高的B大楼天台,已知两楼相距20米。江湖传言此人弹跳力极佳,从未挑战失败,许多不明真相的观众都认为他能跳过去。

群众甲:来呀来呀!开盘啦!跳得过去3赔1,跳不过去1赔3啦,快来下注啊,越早赔率越高啦!

索罗斯:我买他跳不过去,all in!!!


群众乙:这人脑子有病,怎么可能跳不过去嘛。

群众丙:对啊,这跳不过去可是要摔死的啊,我听说啊,这是要上电视的,怎么会让他摔死呢。如此这个有个内部情报,那个有个独家消息,大伙儿大致上都知道了:

“这个人是很有背景的,不会死,所以跳的过去”
“这是一次比赛,怎么会跳不过去,结果都是内定的”
“这节目要上电视的”
“……”

这时候大部分人都押注跳得过去,有些还借钱来押注。挑战开始了,只听啪一声!摔得血肉模糊。然后索罗斯拿走了大部分奖金走了。

“都是因为索罗斯那个人才摔死的!”
“这种人不得好死!”

这时候群众中,有一位长得像题主很像的人,问出了一句似乎很有哲理的话:“索罗斯害那个人摔死,和希特勒有什么区别?”


怪我咯!!!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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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剌子摸信使会受到永世的鞭挞,仅仅是因为他带来了坏消息。

题主你为什么那么肯定是索罗斯让东南亚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呢?

不问是不是,先问为什么的升级版吗?

不问是不是他造成的,先问是不是要五马分尸?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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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个人的观点。
索罗斯首先是一个哲学家,其次是一个自由主义者,然后才是一个投机客。
在索罗斯的世界观里,世界是天然不平衡的。
为什么中国古代女人要裹小脚,男人要留辫子。当外界试图破除这种“陋习”时,却遭遇重重阻力,甚至复辟呢。
这种不平衡出现在人类社会,就是以错误的观点的形式。比如ISIS的信念就是一个错误的观点,这个错误观点形成了一个大泡沫(不平衡),就是ISIS。
经济上有泡沫,政治上也有泡沫,或许方方面面都有。ISIS原本应该被扼杀,却没有被扼杀,就是因为错误的观点太强,泡沫吹大而不破。
在索罗斯的眼里,当时的东南亚就是一个经济上的巨大不平衡。
在他的视角里,戳破泡沫的过程是一个引导不平衡快速走向平衡的过程,其实扮演一个正面的角色。这一过程会造成家破人亡,这个类似于人得了癌症,需要动大手术。除非你能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
换言之,如果我们现在去消灭ISIS,也会造成家破人亡。
美国二战向日本投了核弹,那也造成了家破人亡。我们能说,那是正义的核弹吗?
再进一步,如果东南亚的泡沫继续下去会发生什么呢。
有可能它自己就破了。
也许它继续放大,吹而不破。当他足够大的时候。癌症可能会扩散,有可能会引发政治问题。有可能会产生极端势力。也许东南亚会诞生一个ISIS一样可怕的势力。也许会有战争。
也许会诞生一个希特勒?
索罗斯毁了一些家庭,难道不是也拯救了一些家庭?
当然,历史不容假设。从不平衡引导向平衡,这也是索罗斯的个人观点。我们说了,索罗斯首先是一个哲学家,也是一个比较“轴”的人。他是有勇气的,能顶住压力去做一些事。这种人可能不讨人喜欢。但那些比较“怂”的政治家呢?各种优柔寡断的,不敢做决定的,又好吗?
当然,我不是给索罗斯洗白。
索罗斯做这些还有经济动机,毕竟他是一个投机分子。
我们再想一件事。有人说,东南亚经济危机,应该负责人的是当地的政府。因为他们吹大了泡沫。那么政府又是谁呢,是那些官僚吗。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巨大的游戏中,在这个游戏规则下做事。往往身不由己,进而可以说无可厚非。
索罗斯害得很多人家破人亡,和希特勒有什么区别?
其实没有什么区别。
希特勒一定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吗?
直到现在,这世上还有一批跪舔第三帝国的粉丝呢。
存在的即是不合理的。不合理即是套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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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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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罗斯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导致东南亚那么多人家破人亡,在本质上说和希特勒有什么区别呢?”

我个人认为题主的题目就错了:谁说索罗斯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


对,索罗斯放空过英镑,推过东南亚的最后一块多米诺骨牌,也去过香港和俄罗斯,据传2011年还进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挤泡沫。这些事情他都干过。

但是,他不择手段了吗?不,他没有:他并没有在其上述行为中违反过任何法律。而且从经济学角度,说是索罗斯一个人直接导致了泡沫的破裂,是没有论据支持的。当然,后面这点有没有并不影响我的结论,亦不影响论证。

我想先问题主一个问题:诚然希特勒也不会得到我的正面评价,但是你指责希特勒的原因是什么呢?发动战争?屠杀犹太人?其政权犯下的各种罪行?或者更简单地说,题主是因为希特勒的罪行指责希特勒吗?

罪行是什么?crime denotes an unlawful act punishable.罪行是非法的、应受惩罚的行为。注意这里的关键词是“非法”。希特勒违反了法律,而索罗斯没有,这就是我个人认为他们两个的最大区别。法律是公认的公德,其以下的皆是私德。题主认为索罗斯这些事情反映他的私德怎么样我无权考究,但是我们要在公德这个层面上承认,索罗斯没有“不择手段”。

以上。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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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区别

索罗斯主要是在一个已有的体制下作恶。

而希特勒创造了一个更恶的体制。

至于高票答案给索罗斯洗地简直不值一驳。

1.为股东和投资者赚取利润。公司的最高道德就是赚钱。

这点简直可笑而且恶心,东印度公司也赚了不少利润。不少搞黑奴贸易公司也赚了不少利润。是不是就最高道德了?真能往自己脸上贴金。

2.管理和吸纳市场风险。

这点简直无耻。风险的前提时占有!一般人想承担还承担不了呢!风险是由谁承担?由投资者承担,谁投资的越多,承担的风险就越大。任何投资都可以这么往自己脸上贴金。投资者之所以去吸纳风险不是因为你心甘情愿地去承担风险,而是为了风险背后的回报。只谈承担风险不谈回报期望难道不是无耻?其他人想承担风险还承担不了呢。

3.消除市场中的不合理行为,泡沫被戳破不去怪吹大泡沫的人。

这点还稍微靠谱,因为索罗斯的赚钱主要靠的就是市场的不理性行为。但泡沫是怎么产生的?是政府有意创造的吗?不是。泡沫的真正原因是资本主义制度一系列投机性行为。只要存在投机,就会产生泡沫。

所以我前面说,索罗斯主要是在一个已有的体制下作恶。即便没有索罗斯,也会有张螺丝,李螺丝。所以说要反对的不仅是索罗斯,而是产生索罗斯的机制――资本主义。

下面说说索罗斯是怎么赚钱的。

第一点是了解市场中大部分投机者的想法,找出他们的偏见。

第二点就更高级了,通过支持某些政治力量或媒体,引导市场。比如支持输出颜色革命。

索罗斯一直强调,人对世界是不可能完全认知的,因为人处于社会之中,因为人要认知世界,就要去实践,而人一实践,就会改变世界。

这也是为什么他把自己的基金命名为量子基金的原因。

所以他会一方面去了解其他投资人的偏见,另一方面去刻意引导市场的行为。

投资就是赌场,当其中一名赌徒不但可以了解其他赌徒的想法,而且还可以试图引导他们,他能不赚钱吗?

索罗斯之所以可以了解其他赌徒的想法,一方面是他本人具备一定的头脑,但更重要的是,搜集信息,分析信息是存在资本门槛的。首先你要雇佣一大群名牌大学生给你做分析,其次你要有人脉有资源去结识各国负责经济政策的官员或者是官员身边的人。

而向市场释放信息,门槛就更高了。支持政权、政客、控制舆论、媒体,哪一点都需要巨大的投入,但相应的,回报也是巨大的。

说到底,资本总是在趋于自我增殖。即便有一天索罗斯在资本竞争中失败了,诞生的也只是一条比索罗斯更大的金融巨鳄。

索罗斯只是资本游戏中的一个高手罢了,我们真正需要铲除的是一整套的游戏规则。

当然,像某些低级需求都未满足缺乏安全感和尊重需要只关心个人利益置社会利益于无物的投机分子巴不得为索罗斯等人和现行制度舔菊呢。没有这一套制度他们可就不能不劳而获了。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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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罗斯的盈利,或者大家或耳熟能详或道听途说的著名著名事迹,利用的,其实是不合理性,当不合理性达到一定程度时,去戳破,仅此而已。只是打破这些不合理性是一种主观的行为。如果我们要去道德谴责主动打破不合理性而获利的人,为什么不去谴责那些创造不合理性的人。比如发动战争至万千人命的希特勒。

赵越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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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经济问题戴上政治的帽子,这样做的人本身非常的可耻。特别是当事件本身在经济金融上无违规的情况下,这样做的人更显示了自己的懦弱。好比约架打输了,却告诉家长自己被欺负了一样。
当金融市场一片向好,好到泡沫高企,脱实向虚,不买涨不是中国人的时候,做空的机制是能很好的去锁定这些风险,也为做空者提供了获利空间。
简单而言,当市场确实存在风险时,做空者能够很好的获利,同时告诉参与者,这个市场的风险点;当市场不存在重大风险,而做空者过分投机,市场规律自然会惩罚过分贪婪的投机者。
索罗斯的做空,并无问题。他的获利也说明了他判断的准确。就算没有索罗斯,按当时的风险,也会有锁螺母,锁螺钉出现,做空市场的。
另外,索罗斯作为量子基金的掌门,他的职业道德就是要为股东负责,使利润最大化。如果他让股东亏钱,那才是真正的十指。
我不理解把一场交易戴上道德的帽子,这是什么居心。输了可以耍赖,为何每份开户合同上还要写市场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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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义上讲,索罗斯有罪!他是美国掠夺其他国家财富的马前卒,美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为他洗白。但跟希特勒相比,他没有做出那么直接伤天害理的事情。
冲击他国经济体,所谓的挤破泡沫,我们按下不表先。

第一,通俗地说索罗斯在捅破各国经济泡沫前,又用力吹大了这个泡沫,甚至这个泡沫就是他们吹出来的。
当索罗斯为代表的国际炒家,看到某个国家的经济制度有缺陷时,或者经济体有泡沫,就相约一起炒作当地资产,如房子或者股价,一方面引诱外国政府为了稳定经济发展,遏制通胀而发放货币,另一方面无数实业家放弃实业转而从事投机。市场上货币不断增多,泡沫吹大了。
等到泡沫足够大,他们就捅破泡沫走人。与他轻描淡写的,自己只是戳破泡沫截然不同!

第二,索罗斯造成了怎么恶果?
且不解释说英国是怎么一回事,君不见东南亚各国被打击后经济无不贫穷落后,陷入困局?
2006年,比尔·盖茨到访越南,预言越南将成为“顶尖的软件外包国家”。后面发生了什么?
君看深圳,华为,比亚迪,腾讯等各大公司就是在1995-2005迅速发展,定下了基础。而97年泰国被搞惨之后,到现在都没恢复元气。
索罗斯,不仅仅让无数普通人倾家荡产,更使得很多发展中国家错失历史机遇,甚至陷入长久的停滞期。
商人有着逐利的本性,他们凶残地给小国穷国制造泡沫,吹大泡沫,然后戳破走人后,自己腰缠万贯,穷人哀鸿遍野,国家陷入困局,还要披上道德的外衣,装圣人,那我想问:
1、如果他们是为了完善世界经济制度,应该是去成立咨询公司给外国政府提议,当然这个没那么好赚钱吧。
2、如果他不戳破会有别人来戳,那有美女晕倒在地,能不能说我不侵犯总有人侵犯,我不该扶起她,而是应该放纵下恶魔?
结束激动,回来。

第三,为何说索罗斯是美国的马前卒?
美国攻打中东之后,有没有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 与工业吗,带来文明与科技?没有!
他们只是疯狂地开采资源,然后迅速掌控当地的通讯,水电等垄断行业,快速积累财富,等到时间差不多,索罗斯出手。
有些国家没有发生战争,或许是因为可以掠夺当地的资源与财富,索罗斯最后还是得出手。

未完待续。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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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人性的认识程度只到善与恶两个分类,那么只有两个极端等着你:彻底的虚无主义和法国大革命甚至红色高棉那样血雨腥风。

人不能消灭所有的恶,那是人性的一部分。只能对恶加以区分,消灭大恶、限制中恶、容忍小恶,甚至某些看起来是恶的东西还要善加利用以达到善。

只看到家破人亡,就很容易走极端。看问题的角度越多,越不容易走极端,所以还是要学习。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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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是身体上的伤害,索罗斯是金融上的伤害,两者虽然都有伤害,毕竟金融伤害相对来说是轻微的伤害。但轻微的伤害积累起来,有时候也会引起强劲的反弹。从这边来看,索罗斯的行为还是过于短视,赢得了暂时利益,但也获得了潜在敌人。

通过比方了解国际投机空头的伤害

  一些经济学者天真地以为,外汇市场是纯粹的市场规律在起作用。其实,市场规律只是部分因素,特别在短期内,国际投机势力是可以兴风作浪的。看看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就很清楚,在国际投机空头的金融攻击下,俄罗斯卢布贬值70%,泰铢陷入崩溃,亚洲四小虎从此一蹶不振,香港则在大陆的支持下战胜国际空头,继续保持良好发展。

  打个比方,人生有得意有失意,当你失意时投机者会乘机来再踩你一脚,让你失意加倍甚至三倍四倍,投机者从你过度的失意中获得快感。在金融攻击中也是如此,本来这个国家的外汇(攻击目标也可能是股市)只需要跌10%,但是在投机者的舆论造势,制造恐慌气氛,利用羊群效应制造投机跟风,同时在金融市场上提前布局,短期操纵做空外汇股票或者期货,攻击目标是这个国家的外汇跌越多越好,20%,40%,甚至50%,以期短期获得投机利润,这笔利润就是(50%-10%=40%)的投机利润。这笔投机利润哪里来,从这个国家的人民劳动成果来,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

当时的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强烈指责国际空头在东南亚的投机行为,说这使东南亚国家经济倒退20年,不啻为一种犯罪!那为什么没人来抓犯罪呢?答案很简单,因为根本没有国际金融监管法,也根本没有执法机构,国际金融遵循的是丛林法则。即使如此,国际投机空头其实也伤害了自己,满世界都是自己伤害过的敌人,这样真的会好吗?有智慧的人应该多想一想……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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