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有法律上的权利强迫未成年孩子为弟弟做骨髓移植救命吗? - 诺米粒 - 2024最新贷款口子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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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有法律上的权利强迫未成年孩子为弟弟做骨髓移植救命吗?

2岁的儿子患了血小板减少症,13岁的哥哥与他骨髓配型相合,符合手术条件,但是他自己的意愿不愿意为弟弟做骨髓移植。请问大人有法律上的权利强迫未成年的孩子配合其弟弟做骨髓移植救命吗?
原题主很可能是某法学生不肯自己思考,来知乎上无耻的空手骗答案,请诸位注意。具体可以看那位匿名答主对原题主提出的各种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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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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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的法律问题不太懂,说个故事吧。
一家人卖掉了亲生女儿,原因是重男轻女你懂的。后来他们如愿生了个男孩。
再后来男孩生病,需要骨髓移植。
他们千方百计找到了10岁的女儿。配型合适。
他们要求女孩救这个弟弟。
女孩的养父母说,给骨髓可以,但是我们想要多少多少钱,作为给孩子的治疗营养费。因为10岁女孩太小了,谁也不能保证这个有没有影响。
亲生父母不同意给钱。
养父母拒绝配合。
亲生父母认为这违背伦理道德,在女孩家附近吵闹,就是张贴标语倾诉辱骂女孩不救亲弟弟,等等这种手段。
养父母带着女孩,悄无声息搬家离开了这个地方。
剧终。
------------------------------2月28日分割线------------------------
谢谢大家的赞,再送一个小故事,也是听来的。
某地一中学老师,教的是思想道德之类的课,就是天天教育孩子们要有美好的品德。
有一天,学校的一学生病了,需要骨髓,父母来要求这个老师捐赠骨髓。——故事就是这样讲的,没有提及怎么配型怎么合适了。
老师拒绝了。
然后一顿的道德谴责啊……你天天教育别人要助人为乐,轮到你了,你?
再后来就大家围观了。
有人评论说,以道德的理由,要求人家“捐”,为什么啊,父母不能给点承诺和代价吗?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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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典型的家庭悲剧,哥哥并不爱他的弟弟,或者至少说,不够爱.但这绝不是年仅13岁的小哥哥的错。

先来看骨髓移植这件事,骨髓移植即造血干细胞移植,是通过静脉输注造血干、祖细胞,重建患者正常造血与免疫系统,从而治疗一系列疾病的治疗方法。骨髓移植的危害:为进行捐献,捐献者需要事先接受”骨髓动员“,就此需要注射集落刺激因子,这种情况下可能发生一些副作用,比如发热、免疫反应之类。大多数情况下,均是轻中度的反应,健康人能够耐受。所以骨髓移植本质上在当前科技形势下没有严重的危害,至少远远无法与一个至亲死亡这样的后果相提并论。

然而13岁的小哥哥依然拒绝了骨髓移植。这背后存在至少两个原因:1,亲者没有对小哥哥做好正确的科普,使得其对于骨髓移植存有顾虑;2,小哥哥对弟弟的爱不够,至少不足以让他冒着他心中认为的骨髓移植的风险去救人。

然而延伸出的其实还有两个可能成立的原因:1,因为过去种种,父母其实已经完全失去了孩子眼中的公正性;2,孩子对于自己的血亲兄弟,也许不但是没有爱,甚至有着他出生两年来积累的恨。

为什么?看看问题题干吧,当自己的一个孩子不愿意为另一个孩子提供骨髓移植的时候,大人的第一想法是:我能不能强迫他?而不是来提问:我如何去说服他?

不寒而栗。

一个习惯于用强迫的手段要求孩子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的父母,在孩子面前是没有信任度可言的。

一个习惯于用强迫而非说服来让自己的长子为幼子让渡利益的父母,是很难在孩子之间建立充分的兄弟之情的。

而可惜的是,这样的事我们已经见的太多太多。

更可惜的是,当父母来知乎问:大人有法律上的权利强迫未成年孩子为弟弟做骨髓移植救命吗?这个时候。

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恶的问题,非常糟糕的行为。

器官、骨髓等的捐助,应该且必须是本人的自愿行为,任何组织、个人,不应当以强迫手段要求他人捐助自己的组织,这与大人小孩无关,和哥哥弟弟更无关。

捐给你是情分,不捐给你也是任何自然人所享有的权力。今天你可以强迫哥哥为弟弟捐助,明天你是不是可以理解强迫哥哥为父母捐助?后天是不是领导可以强迫下属捐助?官员可以强迫无辜者为他人捐助,甚至打着救助国家英雄之名?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前景。

而当大人有这样的强迫意识的时候,毫无疑问,小哥哥的自主选择权利面对远比自己强大的监护人,已经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和干涉可能。

真正需要大家起来呼吁的,是保护那个小哥哥啊!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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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民法范畴内任何人都不能强迫13岁的孩子捐骨髓。13岁的小哥哥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被监护人,你们作为父母是他的监护人。监护人非为被监护人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更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人身利益。同时,在民法上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真正认识到捐赠骨髓的含义,简单的说就是小孩子可能以为捐骨髓和捐一块糖是一样的,他不知道这个行为对自己身体的影响,所以就算小哥哥自愿捐赠骨髓那也是不合法的。民法绝对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为什么呢?我们只看到这个社会好的一面,没有看到坏的一面,有些坏人会找孤儿领养作为其监护人,然后去把小孩子的器官卖了,所以为了保护祖国的花朵,法律这条线划得很坚决,小孩子不能处分自己的人身利益,监护人也不能处分。
刚刚在学民法,回答有问题的话敬请指正。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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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割——————

ps不知道有没有人看了问题日志和题主的其他提问。
1.

题主游手好闲的哥哥,为了还赌债把房子都卖了。题主和老公还很孝顺给父母买了套房子。

2.

题主除了哥哥,还有一个意外离世的姐姐。从小父母离异,姐姐跟父亲,题主跟母亲,那你哥哥在谁家长大?父亲早已离世,财产被后妈霸占,还有个欠赌债的儿子,肯定很辛苦。不过1中提到的“给父母买了房子”,指的是继父吗?

3.

17年12月9日,姐姐离世。9天后又一位亲人去世,题主你这是命不好吧?

4.

赶紧挖出来洗洗卖了还哥哥的赌债啊!


5.

你父亲早年还曾经在新加坡留下一段情啊。你继母知道吗?看来这位就是欠钱的哥哥了。

6.

从前面的提问可知,题主为女性(虽然个人主页为男性),有哥哥姐姐各一个。那这个提问里哥哥弟弟又是谁?题主丈夫?or朋友?

7.

有钱不给哥哥还债吗!还借给别人!
不过题主你是不是命中带煞啊,早年爸爸死了,姐姐死后曾祖父死了,现在连父母朋友的儿子也死了,要不要去找大师算算

8.

没想到题主的母亲在17年7月就过世了!可怜啊

8.

17年7月母亲离世,17年12月连续有两个亲人离世,18年2月儿子又得病,题主真的不是你克的吗?

9.

儿子得病的同时,前文提到的私生子终于来闹啦!!
但是仔细阅读发现,指的应该是继父。继父也死了。
哎不过你妈不是半年前就死了吗?

10.

你爸爸生前?or你继父生前?or你丈夫?
猜测是丈夫。

11.

题主啊,你干脆出家得了,儿子得病还没好,姑姑又得病死了。

12.

天呐噜!题主的母亲去世前还这么有爱心,可能是想改改题主的命数,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综上所述,
题主是一位命运坎坷的女子。
小时候父母离异,被迫和姐姐分开。不久爸爸又死了(爸爸活的时候还曾在新加坡留个私生子),留下姐姐与继母生活。
母亲与有一私生子的男人结婚,并且该男人为入赘,而二位老人为给题主亲生爸爸的私生子哥哥还赌债,把房子都卖了,还是题主与丈夫心善,给二老又买了一套房子。
谁知好景不长,去年7月母亲和外婆离世(舅舅要抢母亲遗产);
12月姐姐和曾祖父相继离世(姐姐遗产被继母霸占、题主想跟爷爷辈的亲人抢家产);
今年1月曾经在有钱不给前夫私生子还赌债的母亲和继父那里借了两百万的朋友的儿子死了;
2月上旬继父去世;
2月23日小儿子得病,大儿子见死不救,同一天继父的情妇带着私生子来闹,同一天题主发现丈夫背着她给情妇汇钱;
2月23-26日的某天,题主姑姑去世;
2月27日题主发现半年前离世的母亲,在死前用题主的钱给题主改命数。

不过题主你挺好看的,生了俩儿子了,长得跟没生过似的: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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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知道,你让大的捐了之后,你会对大的比对小的更好吗?如果大的不肯捐献,之后小的死了,你会像疼爱小儿子一样珍惜这唯一的骨肉吗?事实是,当小儿子出生的时候,你潜意识里已经觉得大儿子可有可无了吧。我赞同大儿子无论如何不要捐献骨髓,从物种竞争的角度来说,灭了小的就是灭了竞争者,无论父母什么态度,最后财产都会是我的。如果父母不认我这个儿子,那就当他们没生我好了,将来他们孤独终老我也可以熟视无睹


感觉评论区有些人特搞笑。你对一个叛逆期的孩子说,这个只会吃喝拉撒哭,吃还要人喂的孩子是你兄弟,你要顾念亲情。你觉得他听得懂吗?答案里所有批评这个孩子的人是不是都忘了他也还是个孩子。想想自己十三岁的时候什么样,老师偏爱哪个学生其他人不会有想法吗?更何况是父母呢?眼前这个小不点从出生就打乱你的生活,每天哭的你作业都没法写,有不会的题连找个家长问问都没人顾得上管你。家里的钱都花在给他买玩具买奶粉买纸尿裤了,生病更是掏光家底,自从他出来你爸妈再没给你买过任何东西,还得指挥你帮忙干活,你稍微磨蹭一下就得朝你吼“快点”,你干的好没有一句表扬一句感谢,好像你是他家保姆似的。然后现在告诉你你得捐给他骨髓,因为他是你弟弟。你不捐就是冷血无情枉为人。你什么想法?捐完什么结果你预见不到吗?撑死说句谢谢,然后就没下文了不是吗?他们会关心你作为初中生需要学什么买什么吗?会关心你升入初中有什么不适应的吗?会关心你在班里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吗?会关心你班上发生什么事吗?会因为你这次的壮举从此对你和颜悦色吗?大儿子和小儿子的亲情是建立在同父同母的基础上的,现在大儿子连跟父母的感情搞不好都要破裂了,跟他说兄弟情谊?


不挂人,单纯来看看典型的重小轻大家长心态。



这是一个四口之家,然而以这位朋友的逻辑,父亲+母亲+小儿子是一个整体,完全把大儿子划到了对立面。因为大儿子不救小儿子,所以大儿子自绝于全家,所以宁可抛弃已经上中学将来可能成为优秀人才的大儿子,冒着可能人财两空的危险也要救完全是未知数的小儿子,如果小儿子救不活,那么就等老了去坑大儿子,或者遁入空门拒绝支援大儿子深造。谁叫大儿子当年没救他们的宝贝小儿子呢?
这就是重小轻大的家长的逻辑。他们可能觉得自己挺有理的,站在道德的高地把自己的亲生骨肉批的毫无人性,以此来表彰自己人性的光辉,自己顾念亲情的美德。他们完全没有站在自己曾经最亲密的,曾经帮他们一同扶养小儿子的另一个亲生骨肉的角度去思考哪怕一点点,不知道是不是他们潜意识里觉得大儿子养到13岁就已经没有关怀、教育和陪伴义务了?只要给钱保证吃穿上学就万事大吉了?还是他们觉得大一点的孩子,无论是不是处于青春期叛逆期,是不是曾经独自面对升学的孤独、生活状态的变化,只有听话的、给他们减轻负担的才是可爱的,产生正常叛逆的、倔强的就是惹人讨厌,不值得关怀的?如果没有小儿子,大儿子对自己的堂兄弟姐妹做这种决定,或者对同学做这种决定,家长们还会草率的强迫他或者打算跟他断绝关系吗?会草率的认为这是个【冷血】的孩子吗?




评论区还有个说法很有意思。13岁看老。如果13岁人的各方面就可以定型,那么未成年人的年龄上限应该是12岁。然而事实是12岁还可以过儿童节。13岁不过是告别童年的第一年。13岁误入歧途,18岁改邪归正的孩子有很多,关键在于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孩子因为一时钻牛角尖或者一时被旁门左道迷惑都是很正常的,尤其13岁正是叛逆期。题主叙述的情况,这个孩子恰恰又在叛逆期遭遇家庭环境的变化,父母由于第二个孩子牵扯精力,疏于关照第一个孩子,这是正常现象。这个孩子因为叛逆产生不良的想法也是正常现象。说【从小看八十】,说【大孩子教育失败了,再生个】,说【父母不会教孩子这么无情,所以责任不在父母】,只能说这些观点都没有注意到这个孩子距离正式成年还有5年时间,也没有明白【成年】意味着什么,【未成年】意味着什么,【监护人】意味着什么。如果每一个在青春期迷茫的孩子都遭到教育者诸如【将来肯定……】【这个教育失败了】【这孩子天生……】的抛弃、放弃、嫌弃态度,那么这个社会可能会产生更多的底层,错失更多的人才,也会有更多的人自暴自弃,进而危害社会。有没有没救的人,肯定有,但是绝大多数人在未成年甚至成年后的一段时间里都是有救的,也都可能是暂时性犯错的

最后说一点,题主已弃题,貌似是钓鱼。如果不是,那么有两种情况。一、题主真的很自私,来问的不是可不可以强迫,而是法律上允不允许,即自己强迫了会不会有法律责任。二,题主其实是那个大儿子,遭遇父母强迫来求助。无论哪一种,这家父母对大儿子的冷酷都已经显现了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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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是该捐,毕竟是救命的事儿。

但是看到你身为一个父亲/母亲,到网上来问能不能强迫大儿子捐,我觉得很可悲。

能想到这一步,其实在你们心里,大儿子以后怎样已经无所谓了吧?

我知道不清楚事情全貌是不能妄加揣度的,但是我真的很想问一句:大儿子会拒绝救自己弟弟,真的是因为他是个自私自利的熊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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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在网上查直系亲属捐骨髓的问题时偶然看到了下面的咨询实录。对话发生在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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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另一个匿名用户的回答,看样子很可能是有人不会写作业跑来空手套答案了。

都成年了,自己写个作业都不会么,我从学前班开始就知道作业要自己写。

虽然这个题目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帮助了某些需要帮助的人,但是用这种近乎欺骗的手段套取答案,是在消磨答题者的信任和耐心,有可能让其他真正需要帮助的提问者失去获得帮助的机会。

令人不齿。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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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知友提醒看了第二条,确实犯了技术性的错误——那天是看到提问邀请,根据法理和记忆随手答的。经过法律检索,发现在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献血法对骨髓捐献并无明确规定,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适用本条例”。可以说,截至目前,有关骨髓移植的立法相对空白。
那么,出现这类问题,只能依靠法理。但无论根据意思自治,保护未成人利益,还是自由平等的原则,任何人都是不得“强迫”,“诱骗”他人做出不利于己的承诺和行为的。具体到此,即使未成年人自己做出捐赠的意思表示,在未履行前,仍有反悔的权利。

以下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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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骨髓是器官,禁止未成年人捐器官。监护人也不行。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精神也确定了监护人不得为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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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妙的地方在于题主第一反应不是好好和孩子沟通,搞清楚孩子为什么不想捐,而是思考自己能不能利用法律强迫孩子来捐,基本上在家对孩子的态度已经一目了然了。这种家庭,换我我也不捐。你不能在自己自私的同时要求别人不那么自私,双重标准玩的不要那么溜。为人父母不用考试真的是太可怕了。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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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票答案,好像出口成章,在后面描写哥哥不肯救弟弟,在描述有多么可怕。然而正如他自己一开始就说的13岁的小孩已经拥有自我意识,但是是不完整的,对于世界的认识,不要说一个13岁的小孩了,一个20岁的小伙子也不一定能够对世界有很好的理解,除了医学工作者,能够很好的了解医疗,操作的风险危害的人少之又少,一个13岁的小孩会害怕做手术,这是一个非常,能够理解的事,对于这种情况,家长能做的只是劝慰诱导。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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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没有一碗水端平吧……法律上肯定强迫不了。现在要做的是想办法说服老大做手术吧。记得一个新闻,母女三人在电影院看电影,当时发生火灾,消防员只让两个人同时出门,母亲选择和小的那个出来,把大的留在里面。后来,大的也顺利出来了,可是老大再也不和妈妈说话了。那个也许是不得已的选择,可是有时候伤害一次就够了。
平常有2个孩子以上的家庭,一定要注意点,不要不管发生什么事就不问缘由的责怪老大,让大的让着小的,这不仅伤害老大,也是害了小的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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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走到这一步其实已经没有圆满的结局了。
正常和睦的家庭,至亲之间如果需要捐献骨髓应该是毫不犹豫的,但是显然在这对父母的教育下,两个孩子互相并没有爱。十三岁虽然心智达不到成人水平,但是也不小了,早就过了打针怕疼哭闹的年纪,大儿子不愿意,是真的打心底不愿意为这个弟弟付出这么多。如大家希望的,父母暂时威逼利诱一下,大儿子救了弟弟,弟弟会一生感激哥哥的救命之恩,哥哥也会从此疼爱弟弟,如果事情能这样发展,恐怕早在现在就不会出现父母询问如何强迫哥哥捐骨髓的情况。

作为相关专业人士,可以负责任地说,捐献骨髓并不是对身体绝对完全没有影响,而是对身体产生严重影响的概率不大,当一个人的善良或者对患者的爱足够强烈,就不会介意承担这点痛苦和风险而已。
也就是说,即使哥哥在手术前勉强答应,但是以一个仅仅十三岁的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真的经历从打动员剂到移植的这整个过程,他也很难保证在承受这样的恐惧和痛苦时不反悔,一旦在做好移植准备后反悔后果不堪设想。
另外,十三岁的男孩子才刚刚到青春期的边缘,这个时候即使捐献骨髓本身没有损害他的身体,至少也会让他身体不适虚弱一段时间,他长大后很容易会把一切身体问题都归结于这次被迫捐献,比如个子矮、身体不够强健,甚至年纪再大一些得一些老年病、性能力较低等等,他和周围的人都难免会怀疑是因为在刚刚进入生长关键期时捐献骨髓造成的吧,那时他对父母弟弟的怨恨会有多大。
如果不救,即使弟弟从骨髓库配型成功得到救治,父母也会怨恨大儿子此刻的冷漠,大儿子则会怨恨父母此刻对自己的逼迫,以及生病的弟弟夺走了父母的关爱拖累了家庭。
总之不管兄弟俩能否移植成功,这场风波在一家四口心里造成的芥蒂是很难消除的了。

大团圆这种奇迹未必不会发生,但是现在最好还是做好最坏的打算,毕竟两个孩子都还没有自主权,要么强压大儿子完成移植,做好从此家无宁日的心理准备,要么以后一心教育好大儿子,让小儿子等待骨髓库配型成功,不过这样也要做好小儿子救不回来的心理准备。

影视作品都比较夸张,拿来类比也许比较愚蠢,但是个人认为还是很直观的,近期很火的琅琊榜二里有三段不太重要的情节,和这件事略有点像。最初,童年时期的大反派濮阳缨落选要回家时弟弟想拉他去求情,此时兄弟俩看起来还是比较和睦的,虽然可以猜测他也许已经有点嫉妒弟弟但是至少这一幕并没有直接表现出来。之后,他和弟弟都感染了严重的瘟疫,医生把最后一颗药留给了他,但是妈妈毫不犹豫地带走了这颗药去救了弟弟,并对重病在床的他说“我想你也会愿意让出最后一颗药救弟弟。”虽然最后兄弟二人都痊愈了,但瘟疫过后,因为弟弟一次出言阻拦,他二话不说就捅死了弟弟,虽然这个人野心很大做事狠辣,但是对亲弟弟下手如此决绝显然是已经没有感情了。
生命和健康太重要了,要为另一个人做出牺牲需要非常大的勇气。已经走到这一步,小儿子的身体健康和大儿子的心理健康很难保证兼顾,就看父母更舍得放弃什么了。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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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看得我恶心,不能一碗水端平的父母别生二胎不行么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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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

提问者用了强迫二字而不是说服,

一般情况下,遇到这种情况的家长都会积极的去说服哥哥,很少有人会想到直接去强迫吧

所以为什么不愿意捐你心里没点逼数吗?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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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从出生起就具有基本的民事权利,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等。而是否捐献骨髓是涉及身体权的行使,只能是自愿。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第十条 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庞九林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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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是否属于器官?
如果属于,那么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即使自己同意,也不能进行移植,因为他们对器官移植的没有认识能力。
如果不属于,那是否可以,法定代理人是否可以代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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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有个想法,这个问题会不会是那个十三岁的哥哥问的?毕竟如果大人提问的话,话应该不会这样说,也不用强迫这两个字。如果是的话也说得通,可能父母在强迫他,他想知道这是否违法以此来拒绝父母?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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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不管其愿不愿意都不行哦。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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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上的权利强迫,没有人有法律上的权利强迫别人做什么事。
但是你有父母的权利让哥哥救弟弟,如果是我的孩子,不肯救自己弟弟,我会让他滚蛋就当没有这个孩子,我也不可能教出这么自私无知毫无底线和道德的孩子。
利弊讲清楚,你捐个骨髓,不会有很大的风险,而这是你弟弟一条命,孰轻孰重孰是孰非很清楚。
这是必须做的事,懂么?讲什么法律?
法律上你没有权利强迫,但是你有权不认他这个孩子,让他滚蛋出门。
一个不肯救弟弟的哥哥,还配叫人?这种孩子我宁肯不要。
别他妈跟我说什么 理解 什么 青春期 什么逆反 什么 不爱弟弟,这叫做人的基本原则,做人的本都没有讲那些什么细枝末节有个屁用?
你爹妈怎么教的,这种事还需要讲什么狗屁“法律权利”?
也就是这种大是大非都搞不清楚的人,才会教出一个救弟弟的命都不肯的孩子。

我真他妈感觉很搞笑啊,你们还在认真的讨论“哥哥可以不捐骨髓救弟弟”这种选项,我真的感觉很恐怖啊,你们在什么家庭长大的啊?
照你们的说法,你一个2岁的孩子,因为缺少骨髓一天天消瘦痛苦死去,然后你另一个孩子,明明可以救他,然后就张嘴我不我不我就不,然后呢?
你们的态度居然是:你不愿意啊,那就算了,你弟弟死了就死了,你弟弟的命哪有你愿意重要呢?我继续供你上学抚养你长大,我们继续做相亲相爱的一家人,然后我供你上大学供你结婚,然后你把我钱骗光扫地出门,我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是么?

你们真他妈搞笑啊。

还有要保护哥哥“不捐骨髓救弟弟”的权利的,还有觉得让哥哥救弟弟就是他妈不一碗水端平的,在你家哥哥的骨髓跟弟弟的命是他妈一碗水?真他妈无知。
这个 @luvian 的回答居然还有100多个200个赞,知乎有批量拉黑功能么,我真他妈服了。

喵喵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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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真恶心(。•ˇ‸ˇ•。)
希望知乎追加钓鱼举报。

zek zeng 白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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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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